今天,苏州市公安局发布通知,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拥有或者购买的住房,其配偶、未婚子女、父母(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)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。
拥有苏州市合法产权住房的;
购买苏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的。
房屋产权人、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,需经所有产权人、购房人协商一致确定其中一人申请立户迁入,同时可以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办理户口随迁,其他共有产权人、购房人不再适用本通知规定。房屋产权人、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,在申请落户时需要随监护人一并迁入。
郑重声明: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,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仅供读者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
9月24日,中国荣威全新第三代RX5试乘试驾品鉴会在郑州赛卡国际卡丁车俱...
《车矩阵》报道:想买进口版宝马X5抓紧了!宝马中国官网9月22日显示,进...